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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文化旅游从业者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Feb 3, 2020 | 作者: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太谷县委、政府已经采取十一项重要措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正有序开展。春节长假即将结束,大家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开启新的奋斗征程。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文化、旅游行业特点,太谷县文旅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关注官方文旅信息。请您及时关注太谷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太谷”、“太谷文旅云”等数字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文化旅游行业相关政策。

二、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广大文旅工作人员要掌握疫情防控和应对知识,全部佩戴口罩上岗,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公务用车的消毒、通风、保洁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预防措施,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

三、提倡事前电话咨询。倡导前来办事的单位、群众,事前进行电话咨询、微信沟通,了解办事流程、政策法规,我们将提供科学、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如无紧急事项,建议您尽量推迟或延期办理。

四、开展现场健康检测。如必须到现场办理,请您在进入文化广场西楼一层前,自觉做好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我局将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监测区,对进入大楼的所有工作人员、办事群众进行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请您理解、主动配合。对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大楼办理业务。

五、积极主动应对疫情。春节假期如有外出经历的,要及时向单位报备行程。如有进出疫情重点地区或者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的情况,自觉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如出现发热等症状,须及时到晋中二院或太谷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密切接触确诊或者疑似病例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县卫体局、县疾控中心报告。

六、主动落实停业政策。化、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馆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闭馆暂停营业等各项疫情防控举措不接通知不营业、不除疫情不收兵,确保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七、丰富文旅产品供给。面对疫情变化,广大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在居家休息的同时,积极开展抗击疫情的文艺作品创作,用文艺的力量赞美白衣天使逆风而行的奉献精神,歌颂全县人民众志成城的斗争精神。运用互联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音视频点播、网上展厅、数字图书阅读”等多形式的文旅公共服务,为广大群众在线上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

感谢您对太谷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服务电话:0354—6222568


谷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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