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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征集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Jul 26, 2017 | 作者:


为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征集第四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本次非遗项目征集范围,是尚未纳入县级以上保护名录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由父子(家庭)、师徒、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而且传承谱系清楚、明确。

在上述项目领域内,具有明确传承谱系,熟练掌握相关传承技艺,具有较大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才的相关人员,县级文化部门履行法定评审程序后,可认定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希望社会各届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大胆自荐、积极推荐、踊跃报名。今年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文旅委办公室。


联 系 人:要俊萍  张  静
联系电话:0354—6222568
单位地址:太谷县文化广场西三楼
邮    箱  sxtgwhj@163.com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