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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文化旅游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Dec 31, 2020 | 作者:


年末岁尾,国内多地疫情有所反弹。为打好我区疫情防控“持久战”,引导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消费者安全有序消费,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向公众发出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消费提示如下:

一、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要有基本了解,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形成理性消费观念;

二、到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消费前,请提前通过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避免到超过核载人数75%的场所消费;

三、到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消费时,请查看该场所是否持有文化、市监、消防等部门许可证件。只有持有各部门许可证件且通过疫情防控验收的场所,才符合开放经营条件;

四、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在收银台、等待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消费者登记,在疏导管理人员的引领下安全娱乐;

五、请培养公共场所提供的消毒湿巾,对公众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网吧键盘、鼠标,KTV、酒吧娱乐道具,电影院自助售票机等,进行二次消毒的习惯,使用麦克风时使用一次性话筒罩;

六、到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消费时,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废弃口罩、湿巾等要放置到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筒;

七、如发现文化旅游公共场所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或其它违规行为,请拨打文化市场举报电话:0354-6222568或12318。

附:晋中市太谷区文化旅游公共场所预约消费电话

                    

晋中市太谷区文化和旅游局

晋中市太谷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