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搜索

太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购买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Jun 20, 2017 | 作者:


    根据《晋中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6-2017)》(市政办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安排,就购买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服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计划

计划购买专职文化人员服务12名,每个乡(镇、管委会)综合文化站各1名。购买工作由县文旅委组织实施。

二、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太谷落户居住的公民;
    2、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技能,心理、身体健康;
    4、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院校,书法、绘画、舞蹈、音乐、戏曲、表演等专业,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太谷县文化广场西三楼,太谷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3、有关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体检和录用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共文化等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2、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对象。

五、正式录用、待遇、管理
对符合录用的人员,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书》,试用期半年,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人员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包括劳务费、五险一金两类费用。
对录用人员采用“县聘乡用”的管理办法,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到各个乡镇。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联系人:要俊萍  李  晶
    地  址:太谷县文化广场西三楼
    电  话:0354—6222568